宣城科技园标准化厂房和研发办公楼租用政策
(一)厂房租金
1.单层工业标准化厂房租金执行以下标准:层高8米(含)以下的每月10元/平方米;层高8-12米(含)的,租金标准按照每月12元/平方米;层高12-15米的,租金标准按照每月15元/平方米。
2.多层工业标准化厂房层高8米(含)以下的,租金执行以下标准:一层每月10元/平方米,二层每月9元/平方米,三层每月8元/平方米,四层每月7元/平方米,五层以上每月6元/平方米。
(二)研发办公楼租金
一层每月12元/平方米,二层以上每月10元/平方米。
(三)保证金
企业入驻厂房时需按3个月房租标准向开盛集团缴付厂房租赁履约保证金。
(四)租金优惠
通过备案的租赁厂房生产经营的工业项目,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投产后,前两年税收贡献达到150元/平方米/年,房租全额补助,前两年税收贡献达到75元/平方米/年,房租减半补助。第三年至第五年税收贡献达到300元/平方米/年,房租全额补助,税收贡献达到150元/平方米/年,房租减半补助。或前两年给予其相当于所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对应金额全额奖励扶持,后三年减半奖励扶持。租赁厂房奖励政策兑现,企业当年应税销售额需达到 1000 万元以上。
(五)政策依据
1.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宣开管〔2021〕13号)
2.宣城开盛集团厂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