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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它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城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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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城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22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城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22 10:06 来源:市投资合作促进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为什么要制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

今年来,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等一系列关于招商引资的政策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皖政〔2017〕70号)进一步明确了“各市、县政府及开发区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投促局组织起草了《宣城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送审稿)》。

二、《宣城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目标是什么?

招商引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政策优劣是决定项目能否顺利落地的重要一环。今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招商引资政策,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已成为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的新常态。宣城市制定出台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目标直指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强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三、主要任务是什么?

加大对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突出“招大引强”的政策导向,尽可能在重大项目上进一步突破,通过招引一批重大项目,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产业升级,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

四、采取什么措施?

政策共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范围限定为:“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美元(外资项目)或5亿元人民币以上、增资扩产3亿元以上,符合宣城市主导产业规划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000万美元(外资项目)或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等现代服务业项目”、“轻资产化的省级科创团队、高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优质上市公司(市值100亿以上或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亿元以上)直接投资项目”、“人工智能、3D打印、数字技术、信息技术、智能技术、平台经济、网络经济、知识经济、数字经济等四新经济类,且承诺正式运营后年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

二是优惠政策政策从用地支持、厂房代建、财政奖补、融资贴息、设备购置补助、科创团队扶持、用工补贴、上市奖励、生产要素补给、涉企收费减免、政府基金参股、“一事一议”等12个方面予以规定。

用地支持。重大招商项目用地优先予以供应、保障,并依据企业运营前五年税收,对用地予以进一步奖励。

厂房代建。对符合要求的重大招商项目,园区可依照实际情况,根据企业要求免费代建厂房,前两年供企业免费使用。两年后,企业可选择继续租赁或购买。

财政奖补。重大招商项目运营之日起所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全额予以补助、后三年减半予以补助,支持企业发展。企业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连续5年全额奖励其个人。

融资贴息。对重大招商项目购置设备给予金融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设备购置补助。按照相关政策,对企业购置设备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

科创团队扶持。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科创团队申报省、市、园区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债券投入、股权投资等方式,按照类别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资金扶持。

用工补贴。对企业用工按照实际工资发放额给予一定额度补贴,对在我市就业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上市奖励。对在国内A股、香港联交所H股上市的企业,进入辅导备案、证监会受理阶段,分别奖励100万元、7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奖励50万元。

生产要素补给。项目自成为规上工业企业之日起,3年内,用水、用电、用气分别给予0.2元/吨、0.1元/千瓦时和0.2元/立方米的补贴,单个项目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涉企收费减免。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期内所涉及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政策规定能够免收的一律予以免收,不能免收的按政策规定下限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办理部分中介服务事项。

政府基金参股。在产业引导基金中下设招商引资子基金,专门用于参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对汽车及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食品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类项目,可根据投资规模、产业层次、预期税收贡献等情况确定投资比例,原则上持股比例不超过30%,具体项目扶持额度报市政府投融资管理委员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定。

实行“一事一议”。固定资产投资9000万美元或8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承诺正式投产后亩均税收达30万元/亩以上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800万美元或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承诺正式运营后年税收不低于2000万元的“四新”经济类项目。对以上三类项目,经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研究,可实行“一事一议”,在资金、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一企一策”政策扶持。

三是服务保障。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设立绿色审批通道、预审会、市领导帮办服务等制度,明确政策兑现主体、时间节点等内容。

四是附则。对政策执行范围等内容予以规定。

五、如何保障政策实效?

“三个强化”,即:

强化保障,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涉及的部门比较多,范围比较广,各部门要把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作为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切入点,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真正兑现到位。一定要转变重制定、轻执行的作风,绝不能由于自身利益或执行中出现问题而不执行,损害政府公信力。财政、国土、开发区等部门要增强主体意识,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涉及到可以优惠的方面最大限度地给足放活。要简化政策兑现的程序。要强化各单位的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客商提供服务,在用地奖励、财政补助、设备购置等方面要尽可能给予方便。

二是强化宣传,确保优惠政策知晓到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多层面、广角度、大范围地强势宣传,努力提高企业对政策知晓率。要结合当前我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一对一、面对面地向企业宣传宣讲,帮助他们充分了解各项政策的补贴标准、操作程序和使用范围。要切实加强对招商、财政、国土等部门干部的培训,让他们全面准确地掌握落实政策的目的意义、基本概念、享受条件、具体标准、报批程序等,切实提高落实政策、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服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出台优惠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招大引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但投资洼地的形成,不光靠政策,而是产业、平台、人才、服务综合发力的结果。要坚决避免走入招商靠政策的误区,杜绝招商引资中的恶性竞争,对于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要坚决拒之门外。要突出政策的导向作用,明确主导产业转型方向,按图索骥找项目,以完善的产业配套和产业链吸引企业。要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搭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绿色通道”,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要广泛听取投资者诉求,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解决政策落实的“中阻梗”,打通服务客商的最后一公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