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对当年卖方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交易总额在15万元-5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50万元-1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100万元-3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3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当年买方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按其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予以补助,单项成果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登记的其他技术合同交易总额在50万元-1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100万元-5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500万元以上的,给予4万元奖励,规上企业增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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