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外招商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外招商工作指导和管理,推动驻外招商工作有效开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联系驻外招商局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安排
(一)驻北京招商局
联系领导:陈军、许琪,联系科室:办公室。
(二)驻上海招商局
联系领导:陈军、鲍百安,联系科室:双招双引科。
(三)驻深圳招商局
联系领导:章启斌,联系科室:督查考评科。
(四)驻苏州招商局
联系领导:金崇学,联系科室:产业促进科。
(五)驻杭州招商局
联系领导:鲍百安,联系科室:投资服务科。
(六)外资招商局
联系领导:章启斌,联系科室:综合信息科。
(七)基金招商局
二、工作要求
(一)常态联系走访。局联系领导和科室要主动与驻外招商局保持联系对接,每月赴驻点区域走访调研,了解驻外招商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现场会商调度重点项目。督促驻外招商局落实日打卡、周例会、半月会商、月通报调度、统筹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
(二)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驻点区域招商工作的指导,帮助驻外招商局对招引项目信息进行初筛。及时宣传我市各项产业政策,助力提升驻外招商干部业务能力。帮助支持开展产业招商谋划,确定招商目标企业。发挥各类资源优势,拓展招商渠道。
(三)帮助解决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招引、落地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对接经开区(园区)、市直单位,推动项目落地。重大项目及时指导形成专报,提请市领导重点推进。
(四)严格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驻外招商局日常工作纪律提醒和作风监督。对财务报销、招商接待等招商引资风险点经常性提醒与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尽力给予驻外招商干部关心与关怀。
宣城市投资促进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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