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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投资促进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安徽省关于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新规则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实施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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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投资促进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安徽省关于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新规则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实施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安徽省关于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新规则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26 10:32 来源:宣城市投资促进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快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新规则,引导企业更好把握RCEP带来的机遇,积极适应区域市场更加开放的环境和更加充分的竞争,全方位深化安徽对外开放合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制订本意见。

一、发展目标

全面拓展和深化与其他RCEP国家的经贸合作,引导鼓励企业以RCEP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扩大国际合作,提升质量标准,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推动与RCEP成员国要素流动更加自由,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市场融合更加深入,合作平台更加广阔,营商环境更加良好。到2024年,全省与其他RCEP国家货物贸易、对外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分别占比达30%20%10%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货物贸易

1.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建立RCEP国别商品税率对比清单,深化企业对RCEP重点国别关税减让的理解掌握。(合肥海关负责)巩固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等传统产品出口优势,扩大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等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省商务厅牵头,合肥海关配合)支持农业企业在日本、东盟等RCEP国家注册境外商标、获取专项认证,通过设立农产品直销中心等方式,深耕境外市场。(省商务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2.积极扩大进口。扩大自其他RCEP国家铁矿石、铜矿石、铝矿、煤等大宗商品的进口规模,推动采购来源多元化。发挥合肥经开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作用,探索设立集成电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自其他RCEP国家进口的绿色通道。建立进口关键原材料检测中心和验放监管改革试点,扩大自其他RCEP国家先进技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增加优质日用消费品进口,丰富进口消费品供给。(省商务厅牵头,合肥海关配合)

3.用好原产地规则。加快实施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加强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关于原产地证书申领程序、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培训,切实用好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指导企业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扩大自助打印证书范围,提高签证准确性和规范性。积极为企业提供优惠原产地规则利用指导、企业原产地合规与管理等咨询服务,及时帮助进出口企业沟通解决享惠受阻问题。(合肥海关牵头,省贸促会、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配合)

4.着力拓展对日贸易。指导企业用好中日关税减让承诺,针对首年关税为零的2034种、5年内关税减让显著的2725种出口商品,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纺织服装等为重点,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针对首年关税为零的2070种进口商品和5年内关税降幅较大的5048种商品,以汽车零部件、精密仪器、化学品等为重点,加大从日本进口中间产品和项目引进,扩大食品、美妆、母婴等日用消费品进口。(省商务厅牵头,合肥海关配合)

(二)推进服务贸易升级

5.深化服务贸易合作。推进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逐步放宽和取消与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相关的限制性措施。加大制造业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开放力度。依托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平台,推进在外汇便利化、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探索。发挥合肥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作用,探索建设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跨境服务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推进与其他RCEP国家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开展学术交流、学分互认、中外合作办学等项目。(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外汇管理局、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配合)

6.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巩固对新加坡、日本、越南等国新能源设计、软件开发等离岸服务外包规模,推动通信、5G等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扩大境外市场。依托合肥高新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加大数字服务企业招引力度,加强与其他RCEP国家数字领域合作,高水平建设国家语言服务出口基地。组织参加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展会,支持数字服务企业开拓RCEP市场。(省商务厅负责)

(三)加快贸易新业态发展

7.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各综合试验区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发展。支持企业以RCEP税差作为“卖点”,加快数字化转型,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和数字营销及社交营销工具拓展RCEP市场,培育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省商务厅负责)

8.支持海外仓建设布局。指导企业加快和优化在其他RCEP国家的海外仓布局,发挥海外仓“蓄水池”作用,夯实双方贸易发展基础。开展省级公共海外仓认定,推进与“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合作,促进海外仓资源共建共用共享。(省商务厅负责)

(四)深化双向投资合作

9.推进落实外商投资国民待遇。落实好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工作,给予其他RCEP国家投资国民待遇。提高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水平,清理调整与RCEP投资规则不相适应的投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外商服务体系,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省商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按职责分工配合)

10.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加大对日、韩、新加坡等RCEP国家在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家电、半导体材料等领域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中介招商、委托招商。加强与东盟、日本、韩国行业协会及华人华侨商会对接联系,拓展引资渠道。(省商务厅牵头,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拓展对外投资领域。支持汽车、建材、装备、机械、家电、纺织等企业“走出去”。支持市场化方式在东盟等国建设主导产业明确、公共配套完善的经贸合作区,为省内企业“走出去”提供载体平台。指导企业优化投资结构,由提供资金向提供“资金+产品+服务”转型。开展农业技术合作、农业机械化合作。扩大对东盟在农业种植、畜牧饲养及产品加工等领域合作,支持创建农业合作示范区,带动农机、农技、农资等生产资料输出。(省商务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配合)

12.加强区域合作。全方位参与RCEP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企业投融资、设计咨询、工程建设、运营服务等多维度发展,支持打造能源、路桥、建材、化工等领域绿色示范项目。(省商务厅负责)

(五)搭建经贸合作平台

13.加快合作园区建设。培育RCEP区域内商品采购、产业技术、投资促进合作平台,加强推进与其他RCEP国家间经济、文化、服务、旅游全方位交流合作。加快推进与东盟重点国家“两国双园”建设,探索以飞地模式与越南、泰国、印尼等国建设合作园区,申建中国-东盟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区。(省商务厅牵头,省外办、省贸促会按职责分工配合)

14.用好经贸交流平台。支持企业利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贸易平台,加强与其他RCEP国家的商务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支持企业抱团赴境外参展,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省商务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探索市场化方式举办RCEP地方政府合作论坛。(省外办负责)

(六)提升产业竞争力

15.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结合RCEP实施,围绕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引育产业链“链主”企业,实施“串链行动”,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布局。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等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术交流,进一步促进产业链优势互补。促进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针对RCEP市场需求,布局柔性定制。(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牵头,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16.加强标准化建设。培育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支持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参与重点领域标准制订修订。(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优化营商环境

17.提升货物通关效率。对RCEP国家货物抵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且符合正常放行条件的48小时内放行,其中,易腐货物和快件、空运货物、空运物品,实行6小时内放行便利措施。对符合要求的进境农产品检验检疫审批申请实施即报即审,做好便利政策的服务指导。加大AEO高级认证企业培育力度。(合肥海关牵头,省港航集团、省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打造国际物流网络。依托合肥、芜湖等国家物流枢纽,推动构建支撑全球采购、全球生产、全球销售的国际物流服务网络,支持率先布局RCEP成员国物流通道。(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民航机场集团、省港航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合肥新桥、芜宣机场协同联动、错位发展,加密日本、韩国等RCEP成员国全货机航线。构建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加强与宁波舟山港、上海洋山港等枢纽港合作。(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航机场集团、省港航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按照RCEP知识产权规则,加强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商业秘密等方面全链条保护。贯彻实施《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发挥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加强快速协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的有效衔接,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行刑衔接、诉调对接机制。组织实施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版权局、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旅游厅、省贸促会按职责分工配合)

20.优化金融信保服务。充分宣传人民币便利化、本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等政策优势,鼓励企业在经常项目下更多使用人民币结算。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商业可持续性原则,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负责)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出口信保覆盖面,降低出口信保整体费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负责)

21.加强法律咨询援助。依托跨境贸易投资法律综合支援平台,为企业在其他RCEP国家开展经贸活动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省贸促会负责)强化贸易摩擦应对四体联动机制,加大对企业出口其他RCEP国家反倾销案件应诉指导。(省商务厅负责)

三、保障措施

22.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省推进“三地一区”建设领导小组改革开放新高地执行小组协调机制作用,加大对实施RCEP推进安徽省对外开放总体部署,以及重大事项、关键政策、改革创新、宣传推广等协调力度。(省推进“三地一区”建设领导小组改革开放新高地执行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培训指导。省、市、县联手组织开展多层次RCEP专题培训,运用各种平台和媒介,向企业、商协会等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帮助企业用足用好规则。提供面向RCEP成员国市场的关税查询和咨询服务,指导企业规划调整市场布局。(省商务厅牵头,合肥海关、省贸促会按职责分工配合)

24.加强风险应对。建立与其他RCEP国家经贸往来重点联系企业机制,及时把握形势。审慎防范国际新形势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积极应对其他RCEP国家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规范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防范化解境外疫情、政治、安全、环境的各类风险。整合RCEP成员国驻华使领馆、投促机构、商协会、境外园区、企业等联络资源,为企业对外交往提供更多渠道和保障。(省商务厅牵头,省外办、省贸促会按职责分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