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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00686863395A/202401-00025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投资促进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名称: 《安徽省关于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新规则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实施意见》上级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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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关于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新规则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实施意见》上级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安徽省关于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新规则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实施意见》上级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26 11:58 来源:宣城市投资促进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323日,安徽省推进“三地一区”建设领导小组改革开放新高地执行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安徽省关于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新规则 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实施意见》(皖开放办〔202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211日正式生效实施。RCEP是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10国共同签署的自贸协定,囊括了东亚地区主要国家,RCEP人口(22.7亿)、GDP26万亿美元)、进出口(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是世界上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2021124日商务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商国际发〔202210号)。为进一步深化安徽对外开发合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此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拓展和深化我省与其他RCEP国家的经贸合作,引导鼓励企业以RCEP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扩大国际合作,提升质量标准,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与RCEP成员国要素流动更加自由,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市场融合更加深入,合作平台更加广阔,营商环境更加良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前期起草的《关于利用RCEP推进我省对外开放任务清单》基础上,结合《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商国际发〔202210号),充分征求、合理吸纳各市、省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建议,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安徽省推进“三地一区”建设领导小组改革开放新高地执行小组审定并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推动与我省RCEP成员国要素流动更加自由,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市场融合更加深入,合作平台更加广阔,营商环境更加良好。到2024年,全省与其他RCEP国家货物贸易、对外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分别占比达30%20%10%

五、政策框架和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24条举措。一是聚焦大力发展货物贸易。建立RCEP国别商品税率对比清单,巩固纺织、服装等传统产品出口优势,扩大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等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扩大大宗商品、先进技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和优质日用消费品进口。指导企业用好原产地规则。着力拓展对日贸易,聚焦首年关税为零和5年内关税降幅较大的商品,扩大对日进出口。二是聚焦服务贸易和双向投资合作。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深化服务贸易合作。推进落实外商投资国民待遇,加大双招双引力度。支持优势企业“走出去”,加强区域合作发展。三是聚焦贸易新业态发展。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指导企业优化海外仓布局,开展省级公共海外仓认定,推进与“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合作。四是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出提升货物通关效率、打造国际物流网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金融信保服务、加强法律咨询援助等举措。

六、创新举措

可以概况为四个突出一是突出关税红利。将把握RCEP发展机遇与地方发展战略紧密对接,在对RCEP关税减让情况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安徽有基础、有特色的产品和市场提出相关举措。比如:支持农业企业在日本、东盟等国,通过设立农产品直销中心等方式,深耕境外市场;扩大RCEP地区铁矿石、铜矿石、铝矿、煤等大宗商品进口规模,推动采购来源多元化;探索设立集成电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自RCEP成员国进口绿色通道,建立进口关键原材料检测中心和验放监管改革试点等。二是突出规则开放。围绕RCEP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等领域的开放承诺与规则,提出巩固对新加坡、日本、越南等国新能源设计、软件开发等离岸服务外包规模;推进与RCEP国家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加大对日、韩、新加坡等RCEP国家在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家电、半导体材料等领域招商引资;支持汽车、建材、装备、机械、家电、纺织等企业“走出去”等。三是突出平台作用。提出培育RCEP区域内商品采购、产业技术、投资促进合作平台,加强推进与其他RCEP国家间经济、文化、服务、旅游全方位交流合作。加快推进与东盟重点国家“两国双园”建设。支持企业用好各类展会平台,探索市场化方式举办RCEP地方政府合作论坛。四是突出产贸联动。结合RCEP实施,围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引育产业链“链主”企业,实施“串链行动”,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促进产业链优势互补;推动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鼓励企业针对RCEP市场需求,布局柔性定制。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省改革开放新高地执行小组协调机制作用,加大对实施RCEP推进安徽省对外开放总体部署,以及重大事项、关键政策、改革创新、宣传推广等协调力度。二是加强培训指导。省、市、县联手组织开展多层次RCEP专题培训,运用各种平台和媒介,向企业、商协会等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帮助企业用足用好规则。提供面向RCEP成员国市场的关税查询和咨询服务,指导企业规划调整市场布局。三是加强风险应对。建立与RCEP国家经贸往来重点联系企业机制,及时把握形势。审慎防范国际新形势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积极应对其他RCEP国家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规范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防范化解境外疫情、政治、安全、环境的各类风险。整合RCEP成员国驻华使领馆、投促机构、商协会、境外园区、企业等联络资源,为企业对外交往提供更多渠道和保障。